6月1日,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“一證通考”、異地分科目考試、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等10項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新舉措開始實施。
□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“通考”
群眾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方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,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,實現全國“一證通考”。港澳臺居民可以憑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方申領。
□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
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,因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,可以直接轉至現居住地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,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。
□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
群眾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?。▍^)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,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。
□擴大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
對車輛在試點城市間轉籍的,群眾可以直接在車輛遷入地車管所辦理,不需要再回遷出地驗車、提取紙質檔案,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。
□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
實行摩托車跨?。▍^、市)異地檢驗,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,實現摩托車“全國通檢”,全市10個檢測站已具備通檢條件,并隨之向社會公告,方便群眾就近辦理。同時,實現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于到檢驗機構檢驗。
□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
簡材料:對商業銀行、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,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,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,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,并積極推進抵押信息聯網核查。
簡環節:推行銀行等金融機構代辦機動車抵押登記,提供貸款、抵押、辦登記一站式服務,免去群眾往返車管所和金融機構的奔波。市車管所在舉措實施當日受理抵押登記1筆。
□擴大使用原號范圍
同一車主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,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,滿足群眾和單位需求。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,原機動車注銷、遷出或者轉移后,保留原號碼的時限,由一年調整為兩年。
□臨牌核發推行“4S店代辦”
推進在機動車銷售企業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,發放臨時行駛車號牌,方便群眾在購車、領取臨牌后即可上路行駛。
□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核對
會同稅務部門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核對,實現辦理車輛登記時網上核對納稅電子信息,群眾不需要再提交稅收紙質憑證。
□推行12123交管語音服務熱線
逐步推廣全國統一的交管服務電話號碼“12123”,為群眾提供交管業務咨詢、信息查詢、業務受理等服務,搭建集網頁、短信、手機App、語音“四位一體”的交管信息化服務體系。